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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0135-0300-2020-00017 | 文号 | 榕文旅综〔2020〕110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4 |
标题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鼓励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鼓励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0135-0300-2020-00017 | ||
文号 | 榕文旅综〔2020〕11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8-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鼓励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鼓励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总工会,高新区文旅局、总工会,各相关文旅企业: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鼓励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的通知》(闽文旅产业〔2020〕5号)转去,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适时开展本省近郊游,助力文旅消费回暖。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总工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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