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0300-2021-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10-28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1〕173号
  • 发布日期:2021-11-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榕文旅综〔2021〕173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11-01 10:22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文旅局,福州市群众艺术馆(福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各相关非遗保护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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