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 FZ00135-2708-2016-0002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6-04-13
- 标 题: 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清新福建”和“文明旅游”双标识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6〕42号
- 发布日期: 2016-04-13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清新福建”和“文明旅游”双标识的通知》的通知
榕旅综〔2016〕42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6-04-1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