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 FZ00135-2500-2017-0007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12-05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有关深入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7〕137号
- 发布日期:2017-12-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有关深入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榕旅综〔2017〕137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17-12-05 08:58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旅发委分别部署了深入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并于12月12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情况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我委质监所。
联系人:林惠滢,电话:83374659,传真:83338445,电子邮箱:fzlyzjs@126.com。
特此通知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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