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2500-2018-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2-02
  • 标    题: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备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8〕30号
  • 发布日期:2018-02-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备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8〕30号
来源:旅游局 时间:2018-02-06 16:27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2018年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备汛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榕汛〔2018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今年我市气候仍存在不确定性,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不容乐观。预计,雨季(5~6月)降雨量偏多1成左右,可能出现较强持续性暴雨过程,洪水量级正常偏高的可能性较大,闽江上游出现较严重洪涝的概率较大;夏季(7~9月)可能出现持续性高温少雨,部分县(市)可能发生中等强度气象;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约有6~8个,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市。 

  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立足于应对暴雨天气、台风天气和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确保旅游运行安全,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点是保障涉水涉海等活动场所的旅游者安全。 

  二、组织领导 

  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充实旅游行业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翁国平 

  常务副组长:李春茂 

  副  组  长:陈煜 

              杨云华 

              张良柱 

              郑忠平 

              于忠考 

  成      员: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市旅发委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监督管理处,负责全行业防汛备汛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也要成立旅游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水利、住建、林业、国土、宗教、气象局等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并督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成立旅游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可由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兼),开展辖区内旅游行业安全防汛备汛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落实防汛备汛责任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旅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逐项落实安全度汛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旅游企事业单位为节点的基层防汛责任体系,实现旅游防汛工作的社会化管理。 

  各相关旅游企业要落实防汛节点责任人,分别明确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救灾、宣传等岗位职责,制定防汛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监管,做到分片包干、不留死角。 

  (二)强化防汛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信息窗口、景区门票、短信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宣传和普及防汛安全知识,提高旅游者防汛安全意识,并结合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防汛安全知识的培训。 

  各相关旅游企业要在上汛前完成防汛防台风各类方案、预案的编修,切实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以发生险情的预警传播、避险转移、协同搜救和旅游者安置等方面为重点的旅游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提升防汛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及时指导本地区的旅游企业开展旅游防汛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的防汛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予以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定责任人、工作时限等。应对旅游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在汛前至少开展一次防汛安全大检查,要建立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台账。 

  (四)建立防汛预警发布机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应根据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针对重点旅游景区、涉水涉海旅游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按防汛预警信息划分等级,及时通过旅游信息网、短信等方式对外发布,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蓝色防汛预警时要积极关注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并注意收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黄色防汛预警时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动向,逐级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包括房屋、山地、道路、桥梁、水面、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及游乐设施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旅游者。各旅行社要密切跟踪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三是橙色防汛预警时要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各类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或采取紧急措施,主管负责人带班值守。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采取迅速转移、撤离或者疏散旅游者等措施,并妥善安置;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四是红色防汛预警时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动向,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一级响应,受灾地区的旅游企业要停止对外营业和暂停一切游览活动,关闭旅游活动场所。 

  (五)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旅游防汛信息。在汛期或发生涉旅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旅游部门值班室报告,以便市旅发委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切实提高对旅游安全防汛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高度重视今年旅游防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旅游防汛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备汛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组织开展好各项旅游防汛工作,切实推进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督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督促本辖区内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旅发委将于3月上旬组织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相关旅游企业旅游防汛备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于228日前将本地区防汛备汛实施方案和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旅发委行业监督管理处,联系人:洪晓煜,联系电话,0591-83338169,传真:0591-83338445,电子邮箱:fzslyjhgc@126.com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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