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2500-2018-0006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9-18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批复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8〕213号
  • 发布日期:2018-09-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批复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榕旅综〔2018〕213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18-09-21 18:56

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7年度决算。 

  一、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13.30万元,本年收入232.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225.08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0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30万元,本年收入232.85万元,本年支出225.08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2017年基本支出225.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0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特此批复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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