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4-0008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8-14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强化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假日办〔2014〕3号
  • 发布日期:2014-08-1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强化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假日办〔2014〕3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4-08-14 00:00

各市假日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目前,我市迎来了旅游旺季,境内外游客来榕和我市游客外出旅游大量增加。夏秋是我市突发性强降雨、台风较多的季节,旅游接待和旅游安全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8月9日16时许,因突降暴雨,我市晋安区日溪乡皇帝洞景区发生洪水,危及近20名游客。经全力救助,事故造成死亡5人(其中2名为景区工作人员)。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安全度夏,打造平安福州、平安旅游、平安景区通知要求如下: 

  一、坚持“安全高于一切”,全面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以此次晋安区皇帝洞景区游客伤亡事故为鉴,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景区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保安全就是保生命”的理念,时刻绷紧旅游安全这根弦。要坚持预防在先,完善旅游安全应急和汛期暴雨防灾预案,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杜绝安全死角。 

  二、加强督导,重点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隐患 

  各县(市)区假日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督导景区。对海滨、水岸、河流、崖壁、易于滑坡的山体等危险地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在通往旅游景区景点的内外危险路段、不安全区域的交通路口、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公布景区紧急救援电话。遇有恶劣天气时,必须及时向游客公布气象资讯,并适时采取封闭景区、暂停危险旅游项目等措施。景区内要配备防塌方、防滑坡、防强降雨、防风防雷等急救设施、设备。要提前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在隐患地段巡回检查,引导游客疏散,接受游客救援。 

  三、重点提升景区内部设施设备安全 

  一是用电安全排查。要时刻确保景区内所有用电设施运转良好,电缆无外露,用电设施周边做好安全戒备工作。尤其是内部含有住宿设施类景区、度假区等,必须对各类住宿设施的用电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漏电失火事故发生。 

  二是游乐设施安全排查。景区内部的各类机动游戏、游船、水上游乐项目等是安全排查的重点,各项设施设备必须经过质监部门检查才能运营。 

  三是内部经营项目安全排查。要突出景区内部经营项目等重大安全隐患部位,对景区内部承包经营业户进行重点培训、重点整治,与各经营业户签定安全责任状,防止景区内承包项目发生安全问题。住宿设施要重点预防火灾、防盗、防滑、防停电安全事故,餐饮设施要重点预防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各类游乐设施要重点预防机动游戏失控、游客落水等安全事故。 

  四、游客疏散安全排查 

  一是要及时公布景区容量。各县(市)区假日办要督促各景区在旺季期间,及时公布景区容量信息,进行游客疏散警示。尤其各类室内景区,要根据游客数量合理安排参观次序,防止游客踩踏事件发生。  

  二是要完善各项紧急疏散标识。在游客拥挤部分做好游客疏散的标识引导工作。 

  三是要做好紧急疏散演练。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组织游客紧急疏散演练,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正确迅速疏散游客,减免损失。 

  各县(市)区假日办、各景区要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针对以上环节全面、深入检查,进一步健全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旺季旅游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9月中旬,市假日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排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将上报市政府并予以通报。 

  福州市假日旅游领导协调小组 

  201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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