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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把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纳入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附件:关于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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