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4-001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12-24
  • 标    题: 市旅游局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对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4〕175号
  • 发布日期:2014-12-24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旅游局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对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榕旅综〔2014〕175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4-12-24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4〕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福州市旅游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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