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6-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1-06
  • 标    题: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假期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6〕1号
  • 发布日期:2016-01-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假期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榕旅综〔2016〕1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6-01-06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旅游企业: 

  2016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贯彻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春节假期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旅办〔2015〕280号)、《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旅行〔2015〕296号)及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5〕224号)文件精神,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做好我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责任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督促检查,切实把旅游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把好每道安全关。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旅游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旅游高峰及气候特点,切实强化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假日前旅游安全检查,及时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春节期间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督促指导A级景区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节前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全面的旅游安全检查,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市旅游局将于1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深化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认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深化开展以旅游包车、星级饭店用气用电消防安全、旅游活动密集场所的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星级饭店、旅行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安全保障,彻底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 

  三、建立信息平台,加强舆论宣传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根据当地交通、交警、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交通拥堵、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认真做好本地区旅游出行提示发布工作,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游和住宿、就餐等,完善热点区域游客疏导、分流处置、防范踩踏、消防安全、反恐等专项预案,并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及时关注外事部门发布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的自身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 

  严格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团、强迫购物、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等行为。要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性别歧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和安全宣传,按照《福州市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实施方案》(榕委文明联〔2014〕13号)文件要求,强化合同意识和保险意识,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位游客。要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微信和微博等媒体以及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游客聚集场所开展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的宣传氛围。各旅行社要发挥文明督导员的作用,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及安全告知等行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和参与宣传教育,做好旅游团队行前教育,树立游客文明旅游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六、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和A级景区要在2016年1月29日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二)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 

  (三)将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传真至市旅游局。 

  联系人:陈立伟 林卉     

  联系电话:83338169 83827571 

  市旅游局值班电话:83355312 

  市旅游质监所投诉电话:83300119 

  传 真:83338445 

  附件:1.春节假期旅游市场和安全工作检查安排表 

  2.2016年春节值班通讯名单报送表 

  福州市旅游局 

  201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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