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6-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1-11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6〕6号
  • 发布日期:2016-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榕旅综〔2016〕6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6-01-11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旅游行业实际,认真做好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落实全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工作,并及时做好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季度报表的上报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 

  2016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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