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安委办﹝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福州晋都戴斯酒店、长乐市天一酒店、长乐裕利达大酒店、福州梅峰宾馆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国标三级企业,现予通告。有效期自通告之日起3年。
特此通告
附件:福州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国标三级达标企
业名单
福州市旅游局
2016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