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7-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7-03-08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7〕24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旅综〔2017〕24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7-03-08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贯彻省旅游局和省、市安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和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各单位要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督促检查,切实把旅游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把好每道安全关。同时要加强对涉及旅游部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大型旅游集会、节庆活动的监管,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旅游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确保整治到位 

  2017年3月1日3日,我省连续发生事故和险情。 “3.1”夏蓉高速悬浇梁体倾覆事故、“3.1”仓山区盖山镇机械伤害事故、“3.2”仓山区建新镇装修油桶爆燃事故、“3.2”仓山区地铁2号线吊车倒塌险情、“3.3”厦门市思明区海鲜楼楼顶琉璃瓦滑落事,这些事故和险情,引起了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关注。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切实发挥对行业监管的作用,结合我局《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文明旅游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彻底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三、强化火灾防控,确保消防安全 

  要针对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漳州“2.16”较大火灾所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各旅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防止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形势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要针对火灾特点开展消防业务大练兵,对经营场所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 

  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旅游行业“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榕旅综〔2016〕149号)精神,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处置及时 

  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游客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妥善处理旅游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严格防范次生灾害,及时控制险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事故扩大。 

                                        福州市旅游局 

                                        2017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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