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7-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3-23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7〕29号
  • 发布日期:2017-03-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7〕29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7-03-23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行〔2017〕3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6号)要求,我局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我市旅游实际,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旅游局

     20173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力服务“攻坚2017”,确保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会〔2017〕4号)、《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行〔2017〕3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6号)要求,市旅游局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我市旅游实际,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潘  威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春茂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  啸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鄢榕华  市旅游局综合处处长(行业管理处负责人)        

  周丽丽  市旅游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翁伟华  市旅游局港澳台处处长

          任跃清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何彩霞  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

  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鄢榕华处长兼任,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彻底摸清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现阶段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隐患进行彻底整治,对严重违规违章的涉旅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关闭取缔和严厉惩处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和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确保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根据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分工,旅游部门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县(市、区)旅游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认真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一是旅行社在吃住行游购娱各种服务中的安全,特别是旅游包车的安全;二是旅游部门组织承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在防止拥挤踩踏、火灾等方面的安全;三是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持证上岗等方面的安全,切实做好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旅行社、星级饭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和落实汛期、暑期、重大节庆、台风等特殊时段、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下级旅游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旅游节庆使用易燃、易爆的原料和危险性物品,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隐患等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对提升年行动迅速安排部署,强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福州市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旅游企业安全风险与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列出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等,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排查过程中,做到即查即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点,注意安全风险管控和日常巡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照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对排查阶段未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未整治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9月金砖系列会议期间,严防死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督查检查,持续抓好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照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对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六、工作措施

 在继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集中整治、专家助力、挂牌督办、社会监督、诚信约束、督查落实、“一案双查”等七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维,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合力推进。

  (一)开展风险普查

  组织我市旅游企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企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设置岗位风险告知,实施重大风险点公告警示,针对性制定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

  (二)重大隐患整治

  在2016年基础模式上,继续摸排重大安全隐患点。严格落实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细化整治工作方案,科学倒排阶段性时间节点任务,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隐患整治经费投入,加强现场巡查监管,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标准和时限完成隐患点整治。

  (三)“双随机”执法

  健全完善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事项,严格按照不低于年度执法计划的30%比例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将“双随机”执法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按照省旅游局和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把做好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保障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二)强化执法 务求整治效果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非法违法行为和旅游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按照旅游部门的责权,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违法的旅游企业进行督查督办,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管 营造宣传氛围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微博、企业的LED、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对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协调 坚持综合整治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旅游部门职责的安全监管,主动配合交通、交警、质监、消防等部门加强旅游包车、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的检查与管理,确保旅游安全工作有人抓、抓到位,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五)强化值守 确保处置及时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应急处置保障,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请于3月27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具体实施方案、联络单位(处室)、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从4月份起,在每月1日、1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局,10月27日前报送提升年行动总结、提升年行动中形成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制度。(联系人:洪晓煜、唐昊,联系电话,0591-83338169,传真:0591-83338445,电子邮箱:fzslyjhgc@126.com)。

  附件:1.福建省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福州市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报表

        3.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备案表

        4.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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