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200-2017-0005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9-25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7〕110号
  • 发布日期:2017-09-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7〕110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17-09-27 09:39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旅游星级饭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 264号)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元月1日,在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治理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 

  三、治理重点及措施 

  治理重点:重点排查10层以上或超过24米的旅游星级饭店,并建立隐患建筑台账,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或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值班人员不熟悉值班操作程序等。 

  工作措施 : 

  1.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对消防设施缺失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确保完好有效;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要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对1998年之前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老旧饭店,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落实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结合老旧高层建筑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旅游星级饭店联入系统,24小时监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 

  四、治理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职责,提出自查检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28日至10月20日)。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 对排查发现的旅游星级饭店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 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对整改难度不太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旅游星级饭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抽查验收情况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定标准,健 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旅游星级饭店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认真推动星级饭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星级饭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星级饭店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安监、消防等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确保星级饭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的星级饭店,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高层建筑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火灾,县级政府将组织调查;发生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市政府将组织调查 ,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情况及确定1名工作联络人于9月28日进行报送,从9月起至12月,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委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段晋卿 电话:83338169 传真:83338445 

  附件: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度统计表 

        2.高层建筑排查情况汇总表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情况登记表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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