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100-2005-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05-09-02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局防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05]100号
  • 发布日期:2005-09-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局防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榕旅综[2005]100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05-09-02 00:0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为思想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福州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福州旅游行业防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救援原则

  遵循信息准确、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立足自救,内外结合的救援原则。

  本应急预案所防范的安全事故指:造成海内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台风、热带风暴等其他自然灾害对旅游景区点、旅游组织活动造成重大损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二、法律规章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旅游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福建省旅游局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其会议通知、文件精神。

  三、成立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1、成立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

  指挥由局长施敏华同志担任,汪芷江、陈学禄担任副指挥,指挥组下

  3个小组:

  1)现场救援及安全协调小组组长:邹小莪成员:严娟芬、吴海燕、鄢榕华、翁伟华、胡丽娟、阮建中、陈春;

  2)后勤保障及通讯联络小组组长:林啸成员:林从宇、来桂芳、陈作流、黄宁、冯慧、赵敏;

  3)监督检查小组组长:周丽丽

  2、工作职责

  指挥职责:

  1)组织、指挥、协助事故部门开展事故救援、现场恢复及其事故善后工作;

  2)提供、联系事故救援所需的相关物资;

  3)协助社会救援部门所进行的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4)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5)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6)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立功人员的奖励意见。

  现场救援及安全协调小组职责:

  1)根据指挥组安排携带相关物资;

  2)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及有关部门抢救在各类旅游安全事故(事件)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了解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弄清事故所属单位及联络通讯,及时通知所属单位;

  3)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为指挥组提供决策信息;

  4)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后勤保障及通讯联络小组职责:

  1)根据现场需要,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包括:有效通讯工具、照相器材、单位值班应急车辆及其他急救工具;

  2)安排防范重大安全旅游事故的值班,落实值班制度,落实车辆安排,确保现场救援及安全协调小组,随时开展旅游安全事故救援;

  3)根据指挥组安排,启动预案,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

  4)向指挥组汇报防范安全的组织工作情况及救援安全事故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组的指令,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5)调解事件矛盾及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监督检查小组职责: 

  监督落实安全防范及救援工作,提出协调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应急启动程序和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一)应急启动程序

  1、不论发生何种旅游安全事故(事件),都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县(市)旅游部门通报。

  2、不论发生何种旅游安全事故(事件),都应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上报相应的社会救援部门。

  3、预案指挥组成员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职权转交本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

  1)第一时间内通知消防部门,发生火灾事故的具体位置、火灾情况、周边环境情况等;

  2)了解火场内部是否有被困人员、所燃烧物品、是否有爆炸物及化学危险品;

  3)了解燃烧物质、失火现场建筑物情况、疏散通道出口起火点处于建筑物内的大致方位;

  4)切断火场电源,解救被困人员;

  5)利用现场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6)确认人员已全部疏散,关闭防火门;

  应该注意的问题:

  1)进入烟雾较大的火灾现场应携带应急照明以及湿毛巾;进入火势较大的火灾现场应穿消防服;进入楼房火灾现场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应携带消防救生绳,所有进入火灾现场人员均应携带通讯工具,并保证每5分钟联系一次,若联系中断,必须组织第二次救援。

  2)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进入火灾现场,所有人员未经过火灾现场指挥员允许,不得进入火场。

  3)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

  2、交通事故

  1)车辆故障

  发生旅游车辆在正常行驶中发生故障,要迅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进行维修,不能现场维修的拨打电话等待救援。发生车辆失火事故,要立即停驶,组织人员迅速离开车内。若车前盖内冒烟,在没有准备好灭火措施前,不要打开车盖,若不能自救,要马上离开车辆,同时拨打119122电话。

  2)轻微碰撞按事故程序快速处理。

  3)人员伤亡事故。若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车内轻伤人员要迅速打开车门或

  车窗离开现场,并及时拨打120122电话。在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有条件的要对重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主要针对正在大量出血的伤口、受外力挤压、严重呼吸障碍等情况采取措施),对头脑清楚,骨骼、颈椎可能受损人员,不要轻易采取措施。

  特别提示:

  1)处理以上三种情况时,应尽量离开公路,防止二次事故;

  2)要尽量争取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要始终坚持救人先于保护现场的原则。

  3、防范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第一时间通知县()旅游局、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有关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抓好落实,以防范于未然;

  2)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上级部署,全面及时布置,确保防御工作的开展。指挥组要强化指挥,后勤保障及通讯联络小组要安排值班到位,现场救援及安全协调小组要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有关旅游单位防范工作的落实,确保防御工作科学、顺畅、有序。

  3)切实抓好旅游企业防御台风、自然灾害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滨海与山区的旅游景区点,在台风来临前夕要适时关闭,以防旅游事故的发生。

 

  2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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