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1100-2010-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0-08-12
  • 标    题: 关于下发5.18泛珠等会议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0〕34号
  • 发布日期:2010-08-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发5.18泛珠等会议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0〕34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0-08-12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区各星级饭店、旅行社

  今年第二、三季度福州将迎来 5.18”“泛珠会议”“APEC会议和特奥会 ,为防范和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我局结合实际,制订了《 5.18”“泛珠”等会议 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5.18”“泛珠会议”等会议 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市)旅游局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旅游企业。   

  附件:

  1、 5.18”“泛珠”等会议 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 “5.18”“泛珠会议”等会议 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5.18”“泛珠”等会议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迎接5.18”“泛珠会议”“APEC会议和特奥会,确保会议期间的旅游安全,根据省旅游局和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组织筹划好各个阶段会议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福州市5.18”“泛珠”等会议期间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严防严控,在省旅游局、市政府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福州市对接会议团组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旅游局领导和办公室、行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市场开发处、局机关党总支、旅游质监所和各县(市)区旅游局人员组成的福州市旅游局会议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陈学禄(福州市旅游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指导处。 

  三、工作职责  

  (一)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督促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船)企业,扎实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及时掌握会议期间由境外、省外来榕旅游团组的情况信息收集和报送,加强对入境旅游团组的内部安全管理。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果断迅速地处理会议期间旅游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和旅游投诉等相关问题;  

  (四)配合省旅游局旅游安全协调小组做好相关工作,完成省旅游局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任务及分工  

  (一)行业指导处负责与省旅游局会议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对接联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要求,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通畅。指导督促市区旅游星级饭店制定完善安全保障预案;开展星级饭店的应急演练;按照质量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技能竞赛,提升服务技能水平;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服务价格;督促指导旅游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游客食品安全不发生问题;负责指导督促市区旅行社在会议期间旅游团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安全保障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配合省旅游局对相关旅游企业的安全预案检查;   

  (二)市场开发处负责指导督促市区A级景区及市内重点旅游景区制定完善旅游安全预案,强化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做好游客的监控与疏导,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死角,并按省旅游局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三)掌握全市旅行社组团境外来榕旅游团组的有关情况信息,建立会议期间入境、国内旅游团台帐统计制度,制定详细的信息统计制度,明确信息统计的范围,细化信息统计的内容。 

  (四)市场开发处负责组织旅游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主承办单位制定完善旅游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质量监督所负责及时处理会议期间发生的旅游投诉事件;  

  (六)各县(市)区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统计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认清特点,明确责任。今年大型会议多、人员流量大、标准要求高、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多,各单位要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组织策划、具体实施、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在福州市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行业指导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联络和协调,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各职能处室和各县(市)区旅游局。各职能处室和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根据自身担负任务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加强情况掌控,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会议期间我市旅游安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完善预案,加强培训。各职能处室和各县(市)区旅游局在组织对接会议各项活动时,要把可能遇到的情况尽量考虑的复杂一些,制定完善各种、各层次的安全保障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遇有问题能够果断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二 

  

  “5.18”“泛珠”等会议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为加强做好 5.18”“泛珠会议”“APEC会议和特奥会 期间我市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会议期间我市旅游突发事件援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树立福州旅游的良好形象, 根据省旅游局、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 特制订本预案。 

  二、事件分类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台风、洪水、雷电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天气过热引起的群体中暑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港澳和外国人员死亡事件,在游览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为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或跨地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通过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旅游局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在市政府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它相关事项。 

  (二)内部工作机构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旅游局行业指导处,负责本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了解相关部门的救援计划和行动,安排车辆救援和物资等相关工作,保障联络畅通,必要时代表市旅游局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并负责机关内部的应急事宜和善后处置事宜。 

  计财处:参与救援工作,并负责救援过程的资金保障工作。 

  市场处:参与救援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组织新闻发布及有关报道。 

  质监所:参与救援工作,参与救援与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四、加强预防工作 

  行业处、市场处要根据职责,加强各景区(点)、星级酒店和旅行社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要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重点检查景区(点)的旅游设施安全,各酒店和农家乐的消防、食品安全;要加强对旅游团体入榕旅游的动态掌握,做到情况明、信息灵。各旅游企业要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责任,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五、事件处置程序 

  (一)综合协调组在接到旅游团队、星级酒店、旅游区(点)等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报告总指挥,指挥部按预案要求,立即指派现场处置组人员赶赴出事地点,开展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参与并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紧急救援。后勤保障组配合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按规定程序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三)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市旅游局报市政府、省旅游局。 

  (四)后续处置组指导事发旅游企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对旅游突发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在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分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旅游局制定、解释和组织实施。 

  县(市)区旅游局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本地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备案。各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参照本预案制定企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旅游局备案。 

  (二)联系方式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3355312 ,83300119 传真:8333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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