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乐游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们申请的经营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已收悉,经审核,上述申请符合《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及《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予以批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福建乐游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L-FJ10248)
二、业务经营范围:招徕、组织、接待境内旅游者及入境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三、最低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四、请你们接此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存入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待正式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设立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拓展旅游市场,为福州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 年 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