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 FZ00135-08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1-03-17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1〕42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榕文旅综〔2021〕42号
来源:旅游局
时间:2021-03-22 16:15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等规定,2020年10月起,我局对196家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共有185家保护单位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保护计划实施较好、传承成效明显,检查合格给予保留;7家保护单位涉及政策调整、更名等情况进行调整;4家保护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并重新认定保护单位。现将确认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各单位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保护单位提高履责意识,做好保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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