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5-0800-2021-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09-07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调整部分标准化事项目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1〕150号
- 发布日期:2021-09-1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州高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市文物局机构分立职能划转、《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调整部分标准化事项目录及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广〔2021〕208号)等精神,现对部分标准化事项目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市文物局机构分立职能划转,取消市文旅局原有的标准化事项目录和依申请权责事项权责清单的文物类事项。请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的文物类事项与市文物局的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关联。
2.调整取消“省域服务区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初审”和“开办频率频道初审”3个行政许可事项。
请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根据《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调整部分标准化事项目录及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广〔2021〕208号)等精神,及时调整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
附件: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调整部分标准化事项目录及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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