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5-2704-2014-0007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7-17
-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星评委〔2014〕6号
- 发布日期:2014-07-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星级饭店:
根据福建省星评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闽旅星评委〔2014〕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游客满意度,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复核依据
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08-2010)国家标准。
三、复核范围
2014年6月30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复核;至2014年满三年期的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四、复核程序
复核工作由市星评委统一组织实施,年度复核工作原则上由饭店内审员负责,星级饭店内审员应出具复核报告,填写《2014年度福建省星级饭店复核报告书》并签名;福清市星评委组织对属地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工作,福州市星评委将对各星级饭店复核情况进行抽查。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工作由相应星评委组织实施,其中三星级以下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由福州市星评委组织实施。
五、复核重点
(一)标准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所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数量等,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二)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有效、便捷、安全的发挥其服务功能,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三)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四)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五)饭店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
(六)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七)复核饭店对客服务是否符合《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标准要求,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八)复核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在行业推广。
六、总体要求
(一)各星级饭店复核要与饭店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复核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饭店节能降耗、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二)饭店在注重“硬件”设施改造提升的同时,应加强“软件”建设。复核时将重点对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软件”的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三)满三年期复评的星级饭店应提交复评申请报告,并与8月31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9-12月,省、市星评委将组织星评员对满三年期的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检查。
(四)要按时上报年度复核有关资料。各星级饭店请于11月10日左右到福州市星评委办公室领取《2014年度福建省星级饭店复核报告书》,认真填写年度数据及相关内容,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报福州市星评委办公室(设在福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1)填报《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基本资料;(2)对照标准打分情况;(3)内审员自查复核报告;(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6)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7)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包括高层建筑给水设施、客房、餐饮);(8)税务登记复印件;(9)自评报告。其中,福州四、五星级饭店的报告书一式三份,市星评委两份,饭店存档一份;二、三星级饭店的报告书一式二份,市星评委和饭店各存档一份。
联系人:陈锋
联系电话:83338169
附件:2014年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星级饭店名单
福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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