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5-2702-2015-0004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6-01
- 标 题: 关于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评定工作移交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5〕57号
- 发布日期:2015-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旅游协会:
为切实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经研究,决定将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评定工作由我局移交福州旅游协会,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移交项目
(一)三星级以下饭店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受理、组织评定、报批、标牌发放等。
(二)三星级饭店满三年期复核工作,包括确定名单、安排复核检查、复核结果报批和发布等。
(三)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受理、组织评定、报批、标牌发放等。
(四)2A级景区评定实施工作,包括受理、组织评定、报批、标牌制作和发放等。
(五)四、五星级饭店的初评和推荐。
(六)金叶级饭店的初评和推荐。
(七)3A级景区的初评和推荐。
二、移交时间
从2015年6月1日起,上述工作由我局正式移交福州市旅游协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协会秘书处。
三、其他
星评工作移交后,市旅游协会应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委托省旅游协会开展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对接工作。
附件:福建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委托省旅游协会开展旅游质
量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
2015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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