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2704-2016-0008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11-30
  • 标    题: 关于2016年福州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6〕138号
  • 发布日期:2016-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16年福州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榕旅综〔2016〕138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6-11-30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福州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16福州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第二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11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了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月14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召开“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会对今年第二次旅游市场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通过现场摇号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的6名执法人员来自福州市旅游局及长乐市旅游局、福清市旅游局、长乐市旅游局、闽侯县旅游局。

  本次“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抽查比例,通过摇号方式从福州175家旅行社中随机抽取了11家作为检查对象。其中,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从37家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或台湾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中按10%比例抽取4家,分别为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世纪神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驴妈妈(福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采取定向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133家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中按5%比例抽取7家,分别为福州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金棕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州大华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凤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神舟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邮政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州远帆旅行社有限公司。

  11月16日至18日,通过市、县两级联合检查的形式,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实地检查了被抽查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及旅游团队档案等资料,并对相关旅行社的导游、领队进行检查。

  二、主要的问题

  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11家被抽查旅行社进行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未正常营业。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福州大华旅行社有

  限公司、驴妈妈(福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金棕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中,福州大华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未开门营业且检查组无法与企业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

  驴妈妈(福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办公场所搬迁;福建金棕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近期注册尚未营业。

  2.未能按照《福建省旅行社组接团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团队档案管理,团队档案不规范不齐全。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福建世纪神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州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凤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购物补充协议无游客签字。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州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4.文明旅游宣传落实情况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福州远帆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邮政旅行社有限公司。

  5.旅游行程单未明确用餐标准。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福州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整改要求

  1.在随机抽查过程中被发现问题的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加强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市)区旅游局督促旅游企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市旅游局还将对以上旅游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各县(市)区旅游局要依据法律法规、《福州市旅游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及各级政府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要求,强化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确保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福州市旅游局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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