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3000-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3-04-03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2023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04-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2023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的通知
榕文旅综〔2023〕15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4-06 09:52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市属各艺术院团:

  为扎实推进“春种空间”计划,加强我市戏剧、曲艺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创作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彰显闽都文化魅力,推动我市文艺繁荣发展,我局拟面向全国开展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开始,至2023830日截止(以应征作品发送邮件时间和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三、征文内容 

  本次征文作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重点围绕闽都文化、“福”文化、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扫黑除恶、反腐倡廉、平安综治等题材方向,以讲好福州故事为着力点,反映福州的时代变迁和人民生活变化,颂扬建设新福州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 

  四、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艺术类型为小戏、小品、相声、快板、福州评话、伬艺等,作品长短不限。投稿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新时代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艺术个性。 

  2.本次征文仅限原创、新创作品。未发表、未曾投入演出且未参加过各类赛事、未转让版权的均可报名,已发表、演出或参加过各类比赛的作品须经重大修改并得到明显提高(投稿时附原创文本)方可参加。除特邀约稿,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1部作品,联合创作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3.作者对所投稿件应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出现剽窃抄袭、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所有责任与后果由报送单位与作者自负。本次征稿与评奖期间,应征稿件不得一稿多投。 

  五、评选奖励 

  征集到的作品将由我局统一组织专家研讨、评审,评选出若干不同档次的优秀作品,颁发扶持资金与证书。获得扶持的作品若结集出版,不再另计稿酬。入选的优秀作品若由相关艺术院团采用排演,稿酬由院团与作者自行协商。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稿件一律采用电子稿件投稿方式(随附报名表、版权承诺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投稿邮箱:fzsczkj@163.com(请注明“2023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作品电子版文字要求:标题,宋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段落为单倍行距。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钟毓,联系电话:0591-8316214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报名表 

  2.征文承诺书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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