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3000-2019-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9-04-15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因素分配法部分)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19〕124号
  • 发布日期: 2019-04-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因素分配法部分)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文旅综〔2019〕124号
来源: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19-04-18 09:08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社管局: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文旅财〔20196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因素分配法部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1.旅游厕所:2019年,我市旅游厕所建设指标共53座,其中新建37座,改扩建16座。根据各县(市)区2019年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的计划数量(附件1),对列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中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标准,并于2019年内建成的旅游厕所予以补助,对新建的旅游厕所每座补助6万元、改扩建的每座补助3万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新建的旅游厕所每座补助7万元、改扩建的每座补助4万元),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第三卫生间每座另补助2万元(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19年旅游厕所项目申报的通知》(闽文旅法〔20191号))。

  2.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特色村):2019年,我市创建指标2个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18个旅游村(特色村)。用于符合《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建设与服务规范》和《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闽旅法〔2014252号)标准的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旅游村(特色村)的游客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厕所、智慧旅游、乡村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项目建设。每个乡村旅游休闲集镇项目补助40万元,每个旅游村(特色村)项目补助20万元。

  3.旅游扶贫:2019年,我市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指标4个,用于扶持2019年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文化和旅游扶贫规划及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标识标牌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每个旅游扶贫村补助20万元。

  4.红色旅游:2019年,我市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指标6个,重点支持创建国家A级景区的和拟创建A级红色旅游景区的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标识标牌、智慧旅游、红色文化推广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项目建设,每个红色旅游景区补助标准30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特色村)、旅游扶贫、红色旅游资金补助,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体情况、进展情况、申请金额及资金用途等);

  2.福建省旅游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因素分配法)(附件3);

  3.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总投资预算、年度投资情况;

  5.有关资金支付凭证;

  6.对前两年获得过补助的项目,由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出具该项目已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建设情况绩效评价报告。

  (二)申报旅游厕所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中已通过申报审核的2019年本辖区内旅游厕所计划建设项目,汇总每座旅游厕所详细信息并形成表格(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详细地址、项目类别、建设性质、拟建等级、计划投资、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等)(附件4)。

  以上(一)款所列的材料,均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二)款所列的材料,须加盖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公章。

  三、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业主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各一份,共一式两份。

  2.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项目以联合发文形式上报市文旅局,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审核意见表(附件5,按重要程度排序)。

  3.市文旅局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核定项目及公示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并将资金下达情况报备省文旅厅、财政厅。

  四、其他要求

  (一)重点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至少申报1个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二)支持创建A级红色旅游景区。2019年用于支持创建A级红色旅游景区项目建设的红色旅游项目资金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加强旅游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各县(市)区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要严格项目实施和验收,项目必须要严格按照建设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把扶贫项目打造成优质工程。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一个项目仅可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资金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对已申请景区提升、自驾车露营地、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红色旅游专项资金厕所建设补助的项目,不再给予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

  (五)健全完善项目库。各县(市)区申报的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应全部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系统;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系统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补助。

  (六)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将通知转发到所在地的各有关项目业主单位,做好所在地潜在申报项目的调研摸底工作,并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要求及时申报,做到申报手续完整,项目资料齐全;同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进一步提高申报和审核质量。

  (七)严格按时申报。采取因素分配法的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515日。

  (八)加强规范项目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省文旅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进一步优化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县(市)区旅游、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规财处 陈星,联系电话:83827519

  产业处 李清,联系电话:83827571

  附件:1.各县(市)区2019年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数量

  2.各县(市)区2019年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旅游村数(含扶贫)

  3.福建省旅游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因素分配法)

  4.2019XX县(市)区旅游厕所计划建设项目汇总表

  5.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审核意见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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