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5-3000-2023-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3-10-18
- 标 题: 福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取消福州贸总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星评委〔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10-20
- 有 效 性: 有效
台江区星评委:
福州贸总酒店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2号,于2016年9月被评为三星级旅游饭店。该酒店于2020年8月完成装修改造,因房屋产权为工业用房,受相关政策规定影响至今无法正常营业,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检查工作,故于2023年10月16日向我委申请取消其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决定取消福州贸总酒店(标牌编号3530302)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请你委将本通知转发给福州贸总酒店,同时将该饭店的三星级标牌和证书一并收回。
特此通知
福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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