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5-3000-2025-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6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福州市第28届戏剧剧本征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5〕31号
  • 发布日期: 2025-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福州市第28届戏剧剧本征文的通知
榕文旅综〔2025〕31号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6-30 09:29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市属各艺术院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助力提升“福派”文艺影响力,扎实推进福州“春种空间”计划,加强戏剧创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福州文艺繁荣发展,为“十五五”时期福州艺术创作储备资源,我局将举办福州市第28届戏剧剧本征文活动,公开征集优秀戏剧剧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开始,至20251231日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文范围 

  1.本次征集的剧本体裁涵盖戏曲、曲艺、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以及其他跨界融合舞台艺术作品,其中戏曲、曲艺作品重点聚焦闽剧、福州评话和福州伬艺。 

  2.剧本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反映真善美,彰显时代精神,具有较深刻的思想内涵及较高的文学价值、艺术水准。鼓励作者围绕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红色文化、廉洁文化、闽都文化弘扬传承以及榕台交流发展等主题,聚焦党群干群、时代楷模、和谐邻里、好人好事等富有福州特色且反映时代主旋律的鲜活素材,创作形式、风格多样化的新时代现实题材作品,兼顾新编历史剧、整理改编传统戏以及文学影视等作品的戏剧化改编创作。 

  四、征文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大型剧本,可供2小时左右舞台演出。 

  2.应征作品以原创、新创为主,凡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往届剧本征文或者已经付诸排演的剧本不能参加本届征文活动。 

  3.已参加过市级及以上重大艺术创作活动的,必须进行重大修改并取得明显提升,经主办单位批准后方可参加本次征文活动。 

  4.每位作者最多提交2部剧本参加评选,作者对所投稿剧本应拥有合法著作权。改编作品需注明并附真实有效的原著作者授权许可。若应征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版权问题,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作者投稿同时随附版权承诺书)。 

  5.坚持正确的导向,把好应征作品的思想关、政治关、价值关,发现导向问题“一票否决”。 

  五、剧本评选 

  由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重点资助剧本、资助剧本、入选剧本若干,颁发奖金与证书。获评作品若结集出版,不再另计稿酬。获评作品若推荐给相关艺术院团排演,稿酬由院团与作者自行协商。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稿件一律采用WORD电子稿件投稿方式(随附版权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名并按手印),投稿邮箱:fzsczkj@163.com(请注明“福州市第28届戏剧剧本征文作品投稿”)。作品电子版文字要求:标题,宋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段落为单倍行距。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钟毓,联系电话:0591-83162142 

  特此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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