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5-3000-2025-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9
- 标 题: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酒店业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文旅综〔2025〕35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24号)以及《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广〔2024〕289号)精神,着力推动酒店老旧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州市酒店业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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