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旅游局 时间:2016-01-11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福州市旅游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lyj.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旅游局综合处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412室福州市旅游局综合处,邮编:350026,电话:0591-83337911,传真:0591-83338445,电子邮箱:fzslyjzfxxgk@126.com)。

一、概述

2015年,福州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的要求,紧密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综合处担任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安排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根据全局人事变更,能及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工作保持常态。

同时坚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完善《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审查监督程序,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更新《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我局受理申请的机构、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制定《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2.认真部署,加强监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纳入市旅游局年度绩效考核,并制定了《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旅综〔201558号),定期考评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3. 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度。内容和速度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处室职责、办公地点以及旅行社设立程序、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级评定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为旅游企业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旅游局网站、微博、微信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服务企业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予以公布;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来榕旅游要素信息进行公开;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处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

4.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天气预报、生活小常识、倾听旅游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福州旅游的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部署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组织贯彻落实。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

开。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旅游局无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前,福州市旅游局共2项行政审批事项,即旅行社行政设立许可和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工作。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委托实施旅行社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闽旅行〔2013283号)的规定,从201411日起,省旅游局将福州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许可事项下放给市旅游局组织开展,同年此项办理工作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旅行社设立办事指南、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公开受理及办理旅行社设立业务进展情况。20151-12月,市旅游局共办理16家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事项并公开该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及时公开市旅游局财政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2015215日公布了《福州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该项说明中包括对2015年福州市旅游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预算情况说明;20151015日公布了《2014年度福州市旅游局部门决算说明》,该项说明中包括对2014年福州市旅游局“三公”经费的具体说明及决算数据,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此外,还主动公开了《福州市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州市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福州市2015年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单位的公示》等资金信息。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根据省审改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的通知》(闽审改办〔20157号)要求,对相关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为均无前置审批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项目。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今年新增了4条公开目录, “旅游推介”、“文明旅游宣传”、“景区管理”、“旅游公共服务平台”。20151-12月,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公文95份;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381条、各类旅游资讯149条;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 26 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具体公文拟稿人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明确填写公开属性意见。定期公布“黄金周”、季度、年度旅游统计数据,包括旅游接待总人数、旅游接待总收入等,供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分析使用。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为增进公众对旅游政策

的了解度,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出台相关旅游政策时,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予以展现。20151-12,共发布国家、省级相关旅游法规政策及政策解读36条,福州市旅游局没有产生本单位政策解读。回复便民12345诉求件119件,切实做好旅游相关政策法规答疑解惑工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涉及福州市或福州籍游客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局政务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国家、省、市旅游工作重点,及时发布年度旅游统计数据、年度旅游消费提示案例及旅游投诉信息季报。积极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深化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根据网民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研判,及时作出反馈。

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持续加强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开通新浪政务微博、“遇见福州”政务微信、“遇见福州”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发布福州旅游政务信息。20151-12月共发布4710条微博,粉丝数达520万。9月,在新浪金足迹旅游盛典上,福州市旅游局新浪政务微博荣获全国市级旅游局官博影响力第二名。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其特殊申请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20151-12月,共办结2件依申请公开,其中包括企业关注的旅行社开设营业部流程及旅游景区数量和客流量事项。2015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成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机制,今年上半年已及时完成此项工作,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季报、年报,加强落实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和发布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和举报办理等工作制度,发布实施《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化、标准化。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旅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同时明确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处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相关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的操作运转。

(三)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继续健全完善《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审查监督程序,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我局受理申请的机构、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制定《福州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旅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同时明确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处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相关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的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

(四) 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从2012年起福州市旅游局开通了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lyj.fuzhou.gov.cn),设置了政务公开版块,内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目前由专门的处室负责网站更新及维护。由于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准确,系统运行高效稳定,旅游局门户网站已逐渐成为群众获取旅游信息最重要、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之一。二是自微博开通以来,市旅游局新浪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4710条,粉丝数量达到520万。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联合微博发布《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中,市旅游局新浪政务微博影响力位列全国旅游机构微博第五,在全国各市级旅游机构微博排名第二。201492日市旅游局微信公众号“遇见福州”正式开通,截至目前粉丝数达6万人,共发布旅游资讯1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市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2003 - 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 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市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旅行社设立行政许可、旅游行业管理(星级饭店、旅行社、导游)、旅游市场推介、旅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旅游法宣教、旅游人才培训、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机构人事变化、旅游统计调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旅游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旅游局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8295人次。同时,通过福州市旅游局政务微博(新浪、腾讯)、政务微信、局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市档案馆查阅场所以及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便民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增进公众对旅游政策的了解度,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出台相关旅游政策时,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予以展现。20151-12,共发布国家、省级相关旅游法规政策及政策解读36条,福州市旅游局没有产生本单位政策解读。回复便民12345诉求件119件,切实做好旅游相关政策法规答疑解惑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市旅游局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 件,2003-2015年累计受理申请12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旅行社设立营业部的流程和A级旅游景区有关数据。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市旅游局答复申请件 2 件,无待答复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 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5年市旅游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中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福州市旅游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申请,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以来,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发生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日常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条例规定,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加大公开力度和及时性,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市旅游局将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5

68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5

68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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