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旅游局 时间:2019-01-18 1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412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50026,电话:0591-83337911,传真:0591-83338445,电子邮箱:fzslyjzfxxgk@126.com

  一、概述  

  2018年,福州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福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榕政办〔2018〕1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监督考核,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主要工作有:  

  (一)部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推进全面公开,突出重点领域 

  一是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实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今年以来,共发布行政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信息30条。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颁布、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开权责事项清单。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以来,我局共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委员来信共112件,均已办理落实,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13件,其余按规定依申请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加大推行文化旅游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力度,印发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2018年共计通报双随机抽查结果8次,涉及企业56家,并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印发《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共文化领域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方面信息12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1条,及时公开我局行政职权与责任、审批过程与结果、执法检查等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71条,政府采购信息52条。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增设“公共文化体育”专栏,栏目涉及公共文化领域保障政策、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公益活动等群众普遍关注热点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询了解,提高了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不断健全政策解读制度。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要求。二是扎实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围绕福州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海峡旅游扶持办法、新颁布的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海丝史迹保护条例和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等方面内容,采用图解、媒体解读等形式,深入解读优惠政策及奖励政策,及时向市民和企业传递权威信息。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局领导多次接受新闻媒体访谈,同时,加强与中国文化报、中国旅游报、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在“两节”(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等重大节点及中国数字峰会、海峡两岸民俗节、海青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第四届海丝旅游节等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举办期间,主动联系媒体,提供报道素材,做到同步发布,同步发声。 

  3.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印发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福州市旅游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服务通用目录,统一市县两级文化旅游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补充完善办事指南内容,制作详细的办事流程图。规范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现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内各级各部门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标准审批”、“同城同权”。二是缩短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由“3+1”(受理初审、审查复核、审批办结+现场踏勘或技术审查)模式,调整为“2+1”(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现场踏勘或技术审查)的模式。减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审核”2个事项的现场踏勘环节;做到窗口办理2小时内办结。缩短16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最多缩短了3天。文物类8个审批事项由原来9天减为6天,广电类3个审批事项由原来8天减为6天,广电类2个审批事项由原来8天减为5天,新闻出版类2个审批事项由原来6天减为3天,新闻出版类1个审批事项由原来6天减为4天。三是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围绕“全程网办”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大力推行“互联网+”网上办件。旅游审批窗口全市第一家实现全业务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48,网络办结率超过90%。文化审批窗口2018年28项审批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16项审批事项为“一趟不用跑”事项。四是深化减证便民措施。再次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一律取消。主动对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瘦身”工作,取消了所有事项中申报提交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等事项的申报材料调整为申请人提交《承诺书》。取消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核事项中的出版物发行单位网络发行备案登记表、法人基本情况表、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企业经营场所情况勘验表由原来的申请人提供改为审批处自行出具。 

  (二)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二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确保导向正确。三是加强督导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范畴,加强工作责任落实。 

  (三)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充实人员配备,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机关办公经费统筹。 

  (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统筹利用官网、官博、官微等媒体,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截至年底,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180篇,官方微博发布微博信息3590条,发出评论6185条,获网友转发、评论、点赞27.7万次,博文总阅读量达5413万次,微博粉丝近623.1万人。2018年11月24日,由新浪网、新浪微博主办的2018金足迹文化旅游峰会暨IAI国际旅游节颁奖盛典上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微博荣获全国市级旅游官微影响力TOP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2003-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出版管理、版权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监管、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人事变化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前市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页面访问量达108077人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法规解读、政府工作动态、群众文化活动、市民办事指南等信息,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营销,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福州文化旅游2018年共向市档案馆完整送交政府信息178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1886条。同时,我局还通过简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重大工作部署,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要求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文件9份。重点围绕福州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海峡旅游扶持办法、新颁布的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海丝史迹保护条例和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等方面内容,采用图解、媒体解读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让群众“听得懂”“看明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进一步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8月初邀请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专题讲座,提升全体干部应急舆情处置水平,强化舆情处置能力,确保稳妥处置各类舆情,做到及时、有效回应。全年局领导3应邀参加福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围绕十九大宣传、全民阅读、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群众文化品牌、暑期旅游、自驾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惠民活动等主题,与主持人、听众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倾听大家对文化旅游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多次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新春旅游月、第四届海丝旅游节爱福州·游福州·享福州”福州市民周一景区欢乐游活动、海峡旅游奖励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 件,2003-2018年累计受理申请50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旅游统计数据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答复申请件 6 件,无待答复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 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二)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8年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中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及历年以来,我局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发生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载体不够多样;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高素质信息编辑人员欠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的层次与深度,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全面做好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充分利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触摸屏终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信息公开多样性上下功夫。 

  二是加快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在信息化人才培训方面的优势,加强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8

18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8

18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5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6

 2.网上申请数

6

3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5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2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8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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