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下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解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落实<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等文件, 将工作任务分类别分解落实到处室,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我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趟不用跑”服务,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纳入全流程网办事项,所有事项均可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体化在线办理,通过“全流程网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办理时限、办理材料、办理环节、跑动次数等的进一步压缩和优化。目前,我局全流程网办事项达到了64项,实现100%事项全流程网办。2022年以来(截至12月31日)我局审批窗口共受理543件,准予许可540件,生成电子证照443件,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办理543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中,及时认领监管事项146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48项,并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我局根据文旅工作实际和监管需要,制定了《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名录库和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等文件,并在局官网上予以公示,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事项。2022年以来已抽查100家企业,共录入“双随机”抽查和行政监督检查数据440条、行政处罚数据215条,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智慧监管”工作的开展。
3.全面推进信用建设。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市里的有关工作任务,印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对县(市)区开展工作部署,依照省、部相关工作要求,利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栏目采集归集市场主体信息、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稳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制定下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文旅综〔2022〕72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在无独立围护结构的场地内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供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分布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游戏游艺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及时根据“放管服”改革、信用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要求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2年我局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体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在《福州市关于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2022年版)》《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文件的起草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升决策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1.统一配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制定下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转发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发统一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加大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力度。5月17日,我局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仪式,在福州分会场,来自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40余名执法人员代表参加了着装和宣誓仪式。
2.开展岗位练兵活动。9月15—16日,市文旅局会同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在福州市图书馆联合举办第三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福州市初赛活动,全市共40多名执法队员参加比赛。本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综合考察了我市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执法办案、网络案件证据固定、远程勘验、文书制作、案卷纠错、案卷归档、平台应用等执法办案技能的掌握、应用和能力水平。经竞赛评委组综合评定,有18人被评为个人单项一、二、三等奖,8人被评为个人全能一、二、三等奖,7个单位被评为团体单项一、二、三等奖,4个单位被评为团体全能一、二、三等奖,12个单位获评组织奖,进一步提高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公共文化场所、星级酒店、旅行社、网吧和KTV等服务型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大力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网络文化市场集中检查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暑期文化和旅游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文化市场整治交叉明查暗访等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802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3901家次,责令整改29家次,立案查处82家次,警告51家次,行政处罚64家次,罚款总额36.2万元,停业整顿5家,取缔6家。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内部。2022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旅游投诉调解152件,目前已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1.67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切实推进信访和“12345”工作。逐一研究信访件和“12345”诉求件,分析研判主要诉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2年以来共收到信访案件16件,“12345”诉求件1024件,均已按时答复。
2.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以来我局共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已按相关规定依法做好应诉答辩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已开庭审理的1个案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我局2022年的2件行政应诉案件均为胜诉。
六、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方式和普法节点,切实形成全市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
1.结合文化活动开展宣传。5月19日是第十二个“中国旅游日”,我局在台江区滨江步行街海丝文化广场举办“闽山闽水物华新 且观山水阅榕城” ——2022年“中国旅游日”福州主题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宣传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等,并组织文旅志愿者向现场群众进行讲解、发放宣传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6月11日,我局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在晋安区新店古城遗址公园开展“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主题活动,现场设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展板,向群众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知识,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2.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12月8日我局组织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举办主题为“与法同行‘宪’在出发”宪法宣传线上惠民演出,吸引众多网友线上观看,得到广大网友点赞。大力开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结合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在全市通过专题宣传、广播电视宣传、公共场所宣传等方式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提高群众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意识和能力。
3.举办学习培训开展宣传。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全市文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考核,促进我市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意识。同时,我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广电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理解能力,增强执法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为全市文旅事业的健康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4.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在我局门户网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进行宣传、解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印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手册共7000本,分发给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和文旅行业经营业主,作为开展普法宣传使用。5月我局下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参加“民法典”答题挑战活动,采取线上闯关答题积攒“法治力量”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8月17日、12月4日、12月7日我局分别在达明社区、体育中心社区、上下杭等地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文旅领域法治文化建设。
5.组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我局各执法业务处室和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和服务管理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在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刊登以案释法普法信息,我局共刊登了《违规收取老年附加费 一旅行社受罚》等8篇以案释法普法案例信息,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入人心。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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