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于2024年开展2023年度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要求
参加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分别符合《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19〕15号)、《福建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规文〔2022〕3号)、《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和《福建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规文〔2023〕4号)对本专业任职条件的要求(申报艺术专业人员需满足新、旧《实施意见》其中之一所要求条件)。所有申报人员还需符合省、市有关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文件所要求的各项基本条件。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职称。
二、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任职资格时间统一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任职资格计算时间之外取得的业绩、发表的论文(含“采稿通知”)均不予采用。
三、报送评审材料和装袋要求
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材料制作说明后按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并用纸质档案袋按主材料、备份材料、原件分装3袋,每袋材料上对应粘贴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附件3)。相关材料和说明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一)主材料袋包括以下材料:
1.简要花名册;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初评人员不提供);
4.聘用合同(聘书)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查询备案表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档案中更改学历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主持、参与业务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群文、艺术展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只需要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上述第1项、第3-9项材料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和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上述第2项材料用A3纸制作,其余材料用A4纸印制,除第2项材料使用订书钉外,其余所有材料均不装订或胶装,按1—9项的顺序用长尾夹夹紧成册后装入主材料袋。
(二)备份袋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2.个人业务自传或艺术专业理论文章(申报人文末签名);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书;
4.任现职以来主持、参与业务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参与群文、艺术展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6.使用代表性作品参评艺术专业中级的,应另外提供艺术作品的PPT演示文稿或音视频文件并准备好答辩阐释。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上述1、3项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在4、5项材料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和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可以先制作1册签名盖章材料,然后再复印该材料14份并分册装订)。备份袋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每1至5项为一册,每册只需使用2枚订书钉在左侧装订一次,共15册。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
备份材料5的学术论文需包含封面、版权信息页、目录(本人页)、正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刊物信息页。发表在非法刊物(书籍)、套号刊物(书籍)、电子刊物、在查询页面及期刊上无法检索、在非国家认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业绩使用。申报人还需发送论文的电子版以备查核。
(二)业绩材料
任现职以来主持、参与业务工作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群众文化或艺术展演的节目单;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立项申请书、技术方案等。获奖证书主要指参与群众文化或艺术展演所获的奖项。参评艺术系列中级人员可选择使用艺术作品的PPT演示文稿或音视频文件(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U盘)参加答辩阐释,答辩时长控制在7分钟左右。
(三)聘用证明
所有申报人均需提供聘用证明(合同或聘书),聘用证明应明确写明聘用单位、聘用岗位名称和聘用起止时间。转系列后晋升人员涉及连续计算任职时间,应分别提供在转系列前后不同岗位的聘用证明。
(四)审核委托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各单位要成立评议小组,对申报人所提交材料比照各专业评审实施意见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议小组应组织民主评议,表决时到会人员须有应到人数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且申报人获得到会人员数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同意的,方可推荐。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不得申报。
县级(含)以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局评审的,需提供县级人社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市直单位(除市文旅局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局评审的,需提供市直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出具委托评审函的单位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相应位置签注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实行评聘合一的,需同时提供空岗证明1份。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应先将花名册、一览表、简明表(已整合为一个文档)、论文电子版、本人证件照片发送至zcsj2023@163.com,待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再报送纸质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恕不接收,转入下一年度评审时报送。各系列纸质材料报送安排为:
系列 |
报送日期(请预约后在工作日报送) |
群众文化、艺术 |
2024年1月15日至2月8日 |
图书资料 |
2024年2月19日至3月15日 |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市文化和旅游局420室。各单位在我局网站公布该通知后即可组织申报人准备材料,避免延误。联系人:林怿;联系电话:22031781。
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要花名册
3.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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