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州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11:04

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提高我市影视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2〕7号)有关规定,特制定《福州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于3月15日前将电视剧方面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初审。

  

  附件:福州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吴玲莎,22031516)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