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繁荣戏剧创作、振兴地方戏曲。经研究,拟于今年上半年举办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
二、举办时间
2024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福州市戏剧家协会
四、活动要求
(一)参演对象
各国办、民营院团经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属院团经市文旅局审核推荐,均可参加本届戏剧会演(市级专业院团特邀展演,不参加会演评奖),各县(市)区推荐剧目原则上不超过3台。
(二)剧目要求
1.情节完整,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提倡创排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剧目题材、风格不限,对现实题材、“闽都文化”题材等剧目将给予适当倾斜鼓励。
3.新创作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均可参演。参加过往届会演的剧目经重大修改和重新复排的,需报送市文旅局同意后方可参加本届会演。
(三)申报材料
1.登录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或“春种空间”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剧目申报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纸质材料于申报截止日期前(以邮戳为准)寄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6号楼1021室,电子版发送至fzsczkj@163.com。
2.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及作者承诺书,承诺剧本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3.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做好自行备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日起,截止至2024年3月22日。
五、奖项设置
本届会演奖项视报名情况设定,拟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奖、重点剧目、优秀剧目、扶持剧目若干。
六、经费补助
对入选本届市戏剧会演剧目的参演单位将以经费补助的方式予以扶持。各县(市)区可根据各剧目创作投入情况和获奖情况给予配套补助和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剧目申报推荐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何文斌,联系电话:22030379,1985912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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