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申报审计情况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州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56号)要求,我局委托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直通车、旅游观光巴士补助、城区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资金申报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景区直通车
1.闽清福旅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2.福建永泰闽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二)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
1、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贵安新天地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2、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溪山温泉度假酒店(连江溪山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25.00万元。
3、福清市后溪恒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后溪旅游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4、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5、福建龙旺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闽越水镇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6、罗源湾滨海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罗源湾海洋世界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7、福州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贵安温泉旅游度假村),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三)城区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
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36.7万元。
(四)旅游观光巴士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景区品牌奖励情况
根据《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榕文旅综〔2021〕70号)要求,拟对2023年新评为3A级旅游景区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上下杭文化休闲旅游区拟奖励50万元。
以上资金补助及奖励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8日(10个工作日)。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8:30-12:00,15:00-18:00;接待处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联系人:程倩倩;联系电话:0591-22030573;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关于2024年度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景区设施建设提升及内河闽江旅游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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