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第四季度旅游投诉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全市共接到旅游投诉76件,其中12315平台转来投诉18件,12345平台54件,文旅部执法平台及其他渠道收到投诉4件。正式受理投诉67件,不予受理投诉9件,其他方式处理0件。
二、结案赔偿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结案59件,赔偿总金额49426.07元。在12315平台受理件数中,符合快处先赔案件7件,先行赔付案件0件,先行赔付金额0元。
三、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全市第四季度受理入境游投诉0件,占全部投诉的0%;受理国内游投诉38件,占全部投诉的56.7%;受理出境游投诉29件,占全部投诉的43.3%。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全市第四季度旅行社投诉59件,占全部投诉的88.1%;饭店投诉0件,占比0%;景点投诉6件,占比9%;在线旅游企业投诉0件,占比0%;其他投诉2件,占比2.9%。
五、投诉主要问题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从被投诉对象及投诉事由统计分析:(一)投诉旅行社主要反映酒店住宿不达标、购物退货退款、护照问题无法出境、旅游保险购买、旅行线路价格浮动、个人原因导致退团退款、不可抗力退款、酒店房间生人闯入、出境旅游游客财产被盗、旅行社擅自修改行程、强迫购物、服务质量问题等。(二)投诉景区主要反映闭馆未通知、体重限制无法游玩要求退票、游玩过程中身体不适要求退票、景点施工未通知等。(三)其他投诉主要反映酒店房间退款、导游带游客闯岗等。
特此公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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