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予以行政处罚
时间:2025-11-17 17: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虚假宣传”为“小切口”,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近期已立案查处四起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效震慑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旅游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优质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

  2025年6月,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监测到福州某旅行社分社发出“泰国大特价,99元曼谷+芭提雅6日游”电子海报宣传单,疑似该社涉嫌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执法人员对该分社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均有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99元泰国6日游宣传海报并以千元左右价格招徕了一名游客,组织实施了泰国6日游行程。经查证后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该旅行社分社及负责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该起“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典型案件中,旅行社利用广告、海报作出与实际价格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宣传,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诱导性。执法人员不仅收集了其宣传海报以及海报投放途径,并通过联系旅游者,进一步取得旅游合同,详细查阅旅游合同中关于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等条款,并查阅了付款记录,以证明旅游者与旅行社的交易事实,最后确认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并对该行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旅行社经营者在宣传招徕时不得以明显低价、夸张语句作为主宣传语,吸引眼球,博取旅游者的关注。就本案来讲,旅行社以极低的价格宣传招徕游客,容易涉嫌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引发强迫消费、强迫购物等案件。

  作为旅游消费者,不要轻信那些过度夸大的旅游宣传信息,尤其是涉及“低价团”“豪华体验”“独家行程”等内容,可适时对比出行、住宿、景区门票等公开价格,估算出行成本;同时可以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门官网核实旅行社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选择正规旅行社,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产品;认真留存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购物凭证、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避免旅游陷阱,方能安心享受旅程。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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