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文旅摄影大赛5月1日启动征集 最高奖金3000元,邀您用镜头为福州“代言”
时间:2026-05-01 23:08
光影为媒,定格福州之美!5月1日,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有福之州”——2026年福州文旅摄影大赛正式启动征集,诚邀摄影爱好者用镜头展现福州的山水之美、人文之韵,记录文旅融合的新亮点、新面貌,解锁千年闽都的别样风采。本次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税前)。
福州,一座被福气深深浸润的千年古城。山水相依的自然格局,滋养出独属于榕城的松弛与温润;千年文脉代代相传,浸润出深入肌理的人文韵味。独有的烟火气、醇厚的文化味与惬意的松弛感,让福州文旅频频火出圈,2025年更是荣获“2025最具幸福感城市”,跻身全球TOP100旅游目的地。
本次文旅摄影大赛精心设置文化中轴、诗画闽江、魅力海滨、山水福地4个主题组别,无论你偏爱山水风光、古厝人文,还是钟情市井烟火、四季繁花,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创作舞台。
三坊七巷的青瓦白墙、上下杭的商贸烟火、烟台山的万国建筑等,皆是福州最具标志性的名片。文化中轴组聚焦福州古城格局的历史轴线,以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展现古厝建筑的艺术价值与保护活化成果。可记录非遗技艺(如脱胎漆器、软木画、闽剧)的传承与当代表达。也可捕捉街区中的人文烟火气,如市井生活、文创空间等,透过光影传递福州千年文脉的赓续与焕新。
福州,以水为脉、因水而兴。闽江穿城而过,将千年的故事与现代的活力一并揽入怀中,在碧波荡漾间绘就一幅山水画卷。诗画闽江组以闽江及其支流、内河水系为主线,展现榕城“水清岸绿、城水共生”的生态画卷。可拍摄闽江两岸的滨水景观、桥梁建筑、码头记忆、夜景灯光秀、闽江之心等城市风貌,也可聚焦龙舟竞渡、水上民俗、滨江休闲生活等人文场景,展现江河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福州,向海而生,向海而兴。绵长的海岸线、洁净沙滩、海岛礁屿与渔村港湾,铺展成一幅秀美的滨海画卷。魅力海滨组聚焦福州滨海岸线资源,展现滨海风光、渔村风情与海洋文化。可拍摄沙滩、礁石、海岛、灯塔、风车田等自然景观,记录赶海、渔作、造船、海带养殖、海鲜市场等海洋生产生活场景。可捕捉滨海日出日落、潮汐变化、海岸生态(如候鸟、防护林)等动态自然画面,也可关注滨海旅游新业态如房车营地、海上运动、摄影打卡点等,彰显福州“向海而兴”的开放气度与蓝色魅力。
福山福水,造就有福之州得天独厚的福气。山水福地组可聚焦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核心文旅资源,用镜头展示闽都山水风光与人文景致;也可聚焦福州美丽乡村新风貌,捕捉田园风光、乡村烟火、古厝新生与乡愁记忆,以光影定格闽都乡村的独特魅力;亦可聚焦福州温泉、青山叠翠、四季花木、山水风光等自然生态,以镜头定格有福之州的山水画卷,展现山护城、水养人、城融山水的生态宜居风貌。
本次大赛征集时间持续至8月31日23时59分。征集结束后,将通过专家评审团的综合评定,最终评出184件获奖作品,所有组照均算1幅作品。
大赛奖金丰厚,每组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此外,还将评出优秀奖160名,覆盖所有4个组别,每人奖金3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本次大赛不只是一场摄影技艺的比拼,更是一次福州文旅魅力的集中展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从中精选出80幅(组)照片,国庆期间在福州市美术馆展出。
参赛方式:
即日起,参赛者可将作品发至摄影大赛投稿邮箱fzwlsyds@163.com,邮件标题为“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需附文字材料(作者姓名、电话、作品标题,介绍创作时间、地点,每张图片150字内说明)。
【参赛要求】
1.作品拍摄范围为福州全市辖区(含六区六县市,不含平潭),需反映2024年1月1日以后福州文旅发展的新成果、新场景、新风貌,符合本次大赛各组别题材要求。
2.作品必须为原创,所有组别均可提交单幅或组照(组照限4-8幅),作品需完整反映拍摄主体的核心特征。
3.每幅/组作品只能投稿一个组别,不得重复投稿,一经发现重复投稿,取消参赛资格。
4.投稿作品需附完整文字材料,包括: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创作时间、拍摄地点,每张图片配150字以内创作说明(说明需紧扣文旅主题,阐述作品背后的福州文旅故事),文字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与作品一同打包投稿。
5.作品格式要求:JPG格式,单幅作品长边在1500-2000像素之间,文件大小500KB-800K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获奖作品需在公示一周内提供无压缩原图文件,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6.作品需一次成像,不得添加边框、水印、签名等非摄影元素;仅可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进行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修图等改变原始影像的操作,全景拼接作品需注明,违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7.往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摄影赛事和定向邀约采风活动中已获奖/入选的作品,本次谢绝参赛,投稿视为无效。
8.参赛者需保证作品无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若产生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
9.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永久、免费的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宣传、网络传播、出版、数字展播等权利,无需另行向作者支付报酬。
10.各组常规组同一组别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一、二、三等奖(保留最高奖项,其余入选优秀奖)。
11.本着“宁缺毋滥”原则,若某奖项无符合要求的作品,该奖项空缺,其奖金可转换为对应组别优秀奖奖金。
12.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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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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