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文物考古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我市文物考古事业发展和专业队伍建设的需要,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文物考古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合作。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文博副研究馆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如具有文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的计算以2020年8月17日,即报名第一日为截止日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169623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对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设比例要求。无人报名不予开考,停止招聘。
4.应聘人员向报名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进行报名:
(1)下载填写《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2020年公开招聘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文博副研究馆员或文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国家文物局全国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初任培训班合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若以国外学历报名,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有关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报送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考核及聘用资格。
(3)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及主管部门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并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及考核
1.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地点设在福州市,时间另行通知。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学术素养、田野考古技术、沟通能力与协作意识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无人达到70分以上,则停止招聘程序),重点考核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及成效、任职经历资历、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有关人员须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复审(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座4层420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3.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4.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招聘单位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2)。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应聘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面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招聘咨询
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联系电话:李先生0591-87605294、13706942585。
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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