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文旅厅、市消安委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未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各方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冬奥会、“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期间,以及每季度共30余次对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推动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6月20日,我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了总体形势,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要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夯实责任担当,持续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成效;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向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局属基层各单位下达《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责任目标,明确职责,督促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加强督导检查,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为持续推动我市文旅系统消防工作,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我局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专项行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各文旅企业自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达标创建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双提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冬奥会、“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期间,我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各县(市)区文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同时联合省、县(市)区文旅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抽查。组织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对辖区内各文旅企业消防安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全市文旅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采用明察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检查。会同消防、应急、商务等部门对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清零”行动。今年以来,全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553人次,累计检查文旅企业6944家次,发现并隐患259处,整改率100%。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在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的同时,我局积极抓好面向企业人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下发《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的通知》《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福州市文旅系统“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关于“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主题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等,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等开展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持续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结合“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在景区景点、社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现场向游客市民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手册5000余份。针对文旅行业以及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在我局官网上推送“冬春火灾防控科普知识”“端午节消防安全提示”“节日旅游温馨提示”“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6月13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100多人在市图书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真正做到“人人学消防,个个懂消防”。
附件:福州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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