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培训会
时间:2023-02-22 10:21

 

 

  2022年底《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发布。今年2月14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事项已纳入“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为推进各县(市)区做好该审批事项的承接办理工作,2月20日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晋安区召开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文旅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工作人员等5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文旅局、晋安区教育局、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相关同志对《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并对设置标准、开办场所、师资力量、教训教材、审批流程、规范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省文旅厅科教处、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也就审批程序、材料资质、日常监管等方面与参会学员进行了经验交流。

  最后,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立新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严格执行标准,确保福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职尽责;三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共同促进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市场发展壮大。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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