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文旅厅、市消安委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未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火灾防控责任链条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我市文旅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平稳向前,今年以来,我局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数字峰会等重要活动期间,以及每季度共10余次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我市文旅系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层层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局属基层各单位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责任目标,明确职责,督促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各文旅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化闭环式抓整治、堵漏洞,从源头上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省会安定稳定。
二、强化隐患治理,筑牢火灾防控安全防线
为持续推动我市文旅系统消防工作,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我局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管好“一扇门”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督促指导各文旅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对辖区内各文旅企业消防安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全市文旅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采用明察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检查。二是开展督导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全市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督查。三是开展联合检查。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文旅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抽查;每季度会同消防、应急、商务等部门对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开展联合检查。四是组织专家检查。结合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星评员和景评员对受检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清零”行动。今年上半年,全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500多人次,累计检查文旅企业2900多家次,发现隐患203处,整改隐患202处,整改率99.5%,剩余1处已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筑牢火灾风险防范意识
为切实提高我市文旅系统从业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增强防火自救能力和逃生技能,我局积极抓好面向企业人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一是在我局官网和《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等报刊上发布“旅游出行安全温馨提示”,并及时发布和转发各类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醒游客理性选择出行方式,安全出行出游。二是结合“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活动、“5·19”中国旅游日福州主题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组织人员在景区社区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累计向游客市民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三是组织开展培训演练。6月12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130多人在市图书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四是组织各文旅企业利用本单位LED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真正做到“人人学消防,个个懂消防”。
附件:福州市文旅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隐患清单、销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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