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受处罚
时间:2024-06-14 16:32

  案情简介 

  近日,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中,发现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线上经营的相关信息未按法律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该行为违反了《在线旅行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调查询问。鉴于该公司认识态度较好并主动改正,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评析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