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4〕16号
时间:2024-06-25 1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榕文综罚字〔2024〕16号 |
黄苏弘(系本案中福建省蒲公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一案 |
黄苏弘(身份证号:350128********6122) |
福建省平潭县南海乡 |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 |
二千元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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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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