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28号
时间:2025-06-30 10:1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榕文综罚字〔2025〕28号 |
陈光照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一案 |
陈光照(身份证号码:352203********2512) |
福建省福鼎市店下镇 |
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警告,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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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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