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51号
时间:2025-10-29 09:0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榕文综罚字〔2025〕51号 |
福州悦动空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一案 |
福州悦动空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JXRB74)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区(A1-A4)2层A02 |
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5000元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