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61号
时间:2025-11-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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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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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文综罚字〔2025〕61号 |
福州约瑟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场所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一案 |
福州约瑟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M92J18) |
闽侯县甘蔗街道南兴路7号C栋 |
变更经营场所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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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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