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72号
时间:2025-12-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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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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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文综罚字〔2025〕72号 |
福州市晋安区金城网吧变更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案 |
福州市晋安区金城网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W4QM1G) |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路80号金银城广场 |
变更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 |
警告,2000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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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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