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107号
时间:2026-01-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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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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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文综罚字〔2025〕107号 |
福州市鼓楼区浪漫语林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一案 |
福州市鼓楼区浪漫语林网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9WY928)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35号温泉苑5#楼二层02店面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二千元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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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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