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5〕80号
时间:2026-02-03 15:0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榕文综罚字〔2025〕80号

林良钟(闽侯县鑫八方联书店)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一案

林良钟(闽侯县鑫八方联书店)  

(身份证号码:350121********0553)

闽侯县昙石山西大道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没收非法出版物2本、并处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期:2026年2月3日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